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举行的相关问题说明
发布时间:2020-05-26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时间安排的公告》以及《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要求,原定于2020年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举行。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考试时间为8月1日至2日,省级命题课程考试安排由各省自主确定,相关考试科目安排由各省确定后向社会公布。现将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1.关于此次延期考试的具体考试科目安排

  按照整体工作安排,原定于4月11日、12日举行的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考试平移推迟至2020年8月1日、2日举行,即:原定于4月11日举行的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考试改为于8月1日举行,原定于4月12日举行的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考试改为于8月2日举行,每门全国统一命题课程所在具体考试时间单元(上、下午)不变。省级命题课程考试安排由各省根据情况自主确定。近期各省级教育考试部门将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本省此次延期考试的具体考试科目安排并向社会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本省(区、市)教育考试部门发布的相关公告。

  2.关于此次延期考试报名工作安排

  按照整体工作安排,各省将尽快确定此次延期考试科目安排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启动延期考试报名工作,之前已完成4月考试报名的省份将重新开放报名。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缴(退)费办法等,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本省(区、市)教育考试部门发布的相关公告。

  3.关于延期考试中相关科目所使用的大纲教材版本

  此次延期考试中,全国统一命题课程均使用原计划4月考试所应使用的大纲教材版本,政治学概论、行政管理学、通信概论、网络工程等8门全国统一命题课程按原计划使用新版大纲、教材。省级命题课程使用大纲教材版本由各省确定并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本省(区、市)教育考试部门发布的相关公告。

  4.关于今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毕业申请以及此次延期考试结束后的毕业申请等工作安排

  按照整体工作安排,各地将尽快恢复开展2020年上半年自考转考相关工作,同时,按年度计划组织开展上半年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等工作,切实保障自考考生的合法权益。

  在正常开展今年上、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及电子注册工作基础上,各地将为参加延期考试后达到申请毕业条件的考生安排毕业审核、颁发毕业证书及电子注册。该批次自考毕业证书的毕业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因受疫情和延期考试影响,其效力等同于毕业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各项工作具体安排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本省(区、市)教育考试部门发布的相关公告。

  5.关于因今年上半年无法按时毕业而影响后续硕士研究生入学或成人专升本入学的自考考生救助措施

  根据通知精神,对于取得2020年硕士研究生、成人专升本等入学资格的考生,其入学时有关毕业证书审验工作可适度延期。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相关公告或咨询有关高等学校及招生单位。

  6.关于此次延期考试的考试组织工作

  2020年自学考试工作面临疫情防控和时间推迟等复杂形势,我们将指导各地在科学、规范、安全组考的基础上,进一步重点加强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防疫措施。在今年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下,各省教育考试机构将协调卫生健康部门深入研判疫情现状及趋势,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切实加强考试组织各环节的防疫措施,全力为广大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创造安全卫生健康的考试环境。二是加强考试组织管理。严格规范执行考务工作规定,落实命题、制卷、试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阅卷等各环节的安全措施,确保考试组织规范严密、考试安全万无一失。三是加强应急准备。针对考试期间部分地区可能发生高温天气和自然灾害,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将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和各项预案准备,并组织开展防疫防灾应急演练,全力保障自考安全平稳顺利举行。四是加强宣传和考生服务。各地教育考试部门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完善相关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努力为考生提供规范化、人性化的考试服务。同时,也请广大考生理解和配合,按照所在地区考点的统一要求参加考试。